微軟windows 10將於10月終止維運,請各單位盡速升級至win11,如遇問題請LINE@洽詢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 9月 22, 2025 微軟windows 10將於10月終止維運,請各單位盡速升級至win11,如遇問題請LINE@洽詢網路組 LineID: @net.cute.edu.tw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教育部重申機關使用即時通訊軟體注意事項 - 11月 25, 2024 一、依教育部第1090135390號函轉行政院資通安全處臺護字第1090188336號書函辦理, 即時通訊軟體使用應注意不得傳送公務敏感資料為原則。 二、為兼顧機關內使用即時通訊軟體之便利性與安全性及對外宣導工作之需要,現階段如國會聯絡、媒體公關事務、民眾宣導或推廣工作之一般公開資訊,若其敏感程度較低,可評估採商用即時通訊軟體,以利與外界介接並發揮預期效率。 三、至於機關內部資訊之傳遞與協調,於不涉機敏前提下,機關可依據資安風險自行評估即時通訊軟體之使用及管理配套作業,以發揮橫向即時溝通功能,並降低公務機密外洩之風險。 參考 宣導說明 閱讀完整內容
禁止使用及採購「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相關規定、 物聯網設備安全指引 - 1月 15, 2024 一、本指引所稱物聯網設備係指處理公務具網路連線功能之設備,包含無線網路基地台/無線路由器、網路攝影機、網路印表機、門禁設備、環控系統、數位撥放器、無人機等。 二、單位應建立物聯網設備管理清冊,並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三、設備應具備安全性更新機制,以維持設備之整體安全性。 四、設備應具備身分驗證機制,不得使用廠商預設帳密及弱密碼,應變更預設帳號密碼,密碼長度應至少8碼,並取英文字母大小寫、數字與特殊符號其中2種要素之組合。 五、設備應關閉不必要之網路連線及服務,依業務需求設定適當網路存取限制;無需對外開放連線者,得以防火牆限制僅供內部連線。 六、若設備無法落實本指引第三、四、五條之安全控管規範,應建立補償性管控機制並限制網際網路連線能力,加強存取控制或進行網路連線行為監控。若設備存在已知弱點且無法修補或更新,應訂定汰換期程。 七、依行政院規定,禁止使用大陸廠牌資通訊設備。 八、設備於採購前,應依據本指引進行評估及測試。 九、採購物聯網設備時,得優先採購取得資安標章之物聯網設備,且應與設備供應商簽訂資訊安全相關協議,其內容得包含服務承諾、安全性更新年限、主動通報設備已知資安漏洞並提出相關應變處置方案等事項,以明確約定相關責任。 閱讀完整內容